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主要展示天津刑事律师,天津合同纠纷,天津房产纠纷,天津民事诉讼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以及资讯发布,欢迎您关注我站!
天津刑事律师_天津合同纠纷律师_天津房产纠纷律师_天津民事诉讼律师_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

案例

当前位置:

劳动争议的问题解答

时间:2023-03-31 16:43

      问:用人单位未缴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,应如何处理?

      答:用人单位未缴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,告知劳动者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,应裁定不予受理。已经受理的,应裁定驳回起诉。
      问: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的,应如何处理?
      答: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,未能提供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的,不予支持。但用人单位对构成工伤不持异议的除外。符合人身损害赔偿条件的,应向其释明可以另行提起侵权之诉。坚持主张工伤待遇的,驳回其诉讼请求。

相关新闻
推荐案例

如果您有任何问题,请跟我们联系!

联系我们

Copyright©天津刑事律师_天津合同纠纷律师_天津房产纠纷律师_天津民事诉讼律师_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 天津刑事律师怎么样?天津合同纠纷哪家便宜?天津房产纠纷哪家好?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主要提供天津刑事律师,天津合同纠纷,天津房产纠纷,天津民事诉讼 备案号:津ICP备19007165号

热门城市推广:

Powered by企航动力技术支持  XML  网站地图